贵州燃气: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文件


(资料图片)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及《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我们认为杨铖先生、王

若宇先生、刘勃先生、申伟先生、马玲女士的非独立董事任职提名程序合法,未

发现有《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我们认为张瑞彬先生、

冯建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

名程序合法,未发现有《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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