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重拳治理十类网络乱象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人民网北京4月28日电 (记者罗知之)4月28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深入清理处置涉企业、企业家虚假不实和侵权信息,坚决打击恶意炒作行为,依法查处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网站平台和账号,为企业聚精会神干事业、心无旁骛谋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通知》明确,重点治理以下十类网络乱象:


(相关资料图)

一、假冒仿冒他人企业名称、注册商标、品牌等开设网站、注册账号、上架APP和小程序等。

二、采用“贴标签”“带节奏”“放大镜”等方式恶意散布所谓“民营企业卖国论”“民营企业离场论”“国进民退”等论调,渲染丑化、煽动抵触国有经济、民营企业。

三、泄露企业商业秘密,虚构企业家私生活话题,炒作企业家个人隐私,泄露企业家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

四、假借企业、企业家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违规使用企业家姓名肖像等。

五、采用“标题党”歪曲新闻原意、断章取义企业家过往言论和片面解读企业财务报表等方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六、提供涉企业、企业家虚假不实信息的联想词、相关搜索和热门推荐。

七、打着“网络兼职”“招聘写手”“市场营销”“负面舆论公关”“有偿删帖”等名义招募网络黑公关、从事黑灰产。

八、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谋取非法利益,以及发布企业和企业家负面报道、评论后,以删帖、消除影响为名索要财物、要求投放广告和开展商业合作等。

九、蹭炒涉企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以及跨平台多账号密集发帖恶意攻击企业、企业家。

十、利用自身信息发布便利,以及技术、流量、影响力优势,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抹黑攻击竞争对手。

《通知》提到,要提高思想认识。专项行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全国一张网、全网一盘棋,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夹“私货”,稳妥有序深入开展清理整治。

《通知》指出,要加强宣传曝光。要做好专项行动的新闻宣传,及时报道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回应社会关切。要曝光破坏营商网络环境的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对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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