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自贸区法院和郑州自贸区检察院协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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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讯(记者 王书领 通讯员 李慕淳)4月24日下午,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与郑州自贸区检察院(经开区检察院)第三次联席会议在郑州自贸区法院召开,共同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刑事审判阶段适用。郑州自贸区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葛韦言,郑州自贸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杨铁刚出席会议并共同签署郑州自贸区法检两院《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审判环节相关工作的意见》。

会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沛佩宣读了《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审判环节相关工作的意见》,随后,与会人员就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相关工作开展交流并举行了《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审判环节相关工作的意见》签字仪式。

杨铁刚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一是要凝聚共识,两院要结合司法办案工作实际,就企业合规案件办理中的相关问题形成共识。二是要找准切入点,寻求最大公约数。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企业合规改革纳入党的领导之下;坚持法治引领,本着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原则,在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过程中构建良好的交流机制;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措施,努力实现工作目标。三是要建章立制,激活最大新动能。要加强沟通,建立工作会商机制、企业合规工作进程通报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制度,强化协作联动,构建全链条涉企合规整改体系。

​葛韦言院长强调,《意见》的签订既是法检两院深化交流合作、实现良性互动的具体体现,又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法院、检察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企业合规改革,需要凝聚法检两院的共同努力。法院与检察院应秉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尊重司法规律,相互理解支持,加强监督制约,共同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追求。下一步,郑州自贸区法院一是要坚守共同政治使命,在构建法律共同体上继续同向发力。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换位思考,不断推动两院工作更高质量发展。二是要强化接受监督理念,在维护司法公信力上继续同频共振。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正确处理好法律监督和审判工作的关系。三是要创新协作配合举措,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上继续同轴运转。在工作中常态化沟通协作、信息共享、定期联络、互利共赢,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上继续同步前行,共同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力司法保障。

此次会议是法检机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十四届全国两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审判机关落实张军院长讲话精神、推动企业合规在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将探索现代企业规制司法制度引向深入的有益实践。会议由郑州自贸区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邢军主持,郑州自贸区法检两院有关院领导及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会议。

联系记者 编辑:王静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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